公司治理
永續治理架構

行政組織架構
本公司以股東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並透過董事長擔任主席所領導之董事會執行及監督公司各項業務,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係為提升集團整體經營效率與決策執行力。為強化董事會的獨立性,目前所聘用的高階主管皆為台籍員工。

ESG永續經營辦公室
致茂電子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永續經營理念,2022 年設立「致茂文教基金會」,並設置ESG永續經營辦公室,成立Chroma ESG 工作小組,依公司治理、產品與創新、幸福職場、社會參與、永續環境、供應商與合作夥伴、氣候變遷議題等七大面向,落實永續發展,同時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s)作為實踐永續策略的方向。並於第四季董事會報告ESG關鍵指標執行狀況。

董事會運作
公司以股東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並透過董事長擔任主席所領導之董事會執行及監督公司各項業務,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係為提升集團整體經營效率與決策執行力,董事長平時與各董事保持充分溝通本公司營運概況與經營績效,以落實公司治理運作。為強化董事會的獨立性,本公司董事會由9席董事組成,包含4席獨立董事,董事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本屆董事任期自民國2023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止。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提名之受理方式及應遵行事項,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辦理。
董事會2024年召開4次會議,負責審議、督導公司經濟、社會、環境等重大議題決策,為公司股東創造最大利益。此外,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本公司為提高對氣候變遷議題關注,由董事會指派一名董事層級之負責人負責氣候變遷議題,督導公司氣候變遷策略與目標、管理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行動及永續目標執行狀況,本公司永續經營辦公室於2024年度分別於4月30日及10月31日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運作情形與成果。
本公司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下設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經營辦公室。審計委員會負責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及審計相關事務,薪酬委員會則負責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和方案,永續經營辦公室致力於公司在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方面的策略與實踐,亦負責決策和監督管理本公司對經濟、環境和人群之衝擊。
董事會獨立性與多元化
本公司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會從多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 、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2024年董事會共9名董事成員,皆為本國籍,包含4名獨立董事,占44%,獨立董事任期皆未逾三屆且各具有不同專業背景,有完全之獨立性,本屆董事成員含一名女性獨立董事。成員年齡橫跨40-80歲且專業多元化,每一位董事皆有多年的企業經營實務經驗,並具備營業判斷、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與決策能力。
依上市公司規定,公司已取得獨立董事的書面聲明,確認其當選資格與本身及其直系親屬相對於公司的獨立性且無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情事;公司治理主管每年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任職期間內資格檢視結果。
董事與經理人的薪酬政策
董事:
依公司章程第34條規定,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不高於1.5%提撥董事酬勞。董事酬金給付政策除參考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考個人對公司績效的貢獻度,而給予合理報酬。董事薪酬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檢討酬金制度,以謀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經理人:
公司訂有「高階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經理人於聘任時,即參酌同業類似職務給付水準,議定固定薪資按月給付。變動部分係員工酬勞,視當年度營運續效,並依個人續效考核提出建議案,送交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與董事會運作效率,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的績效評估。評估面向包含: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的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並於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2024年董事會運作績效自評、董事會成員績效自評、功能性委員會(含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自評與每三年一次的外部機構評核結果,詳如官網資訊。
董事會進修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要求,新任者於就任當年度至少宜進修12小時,就任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宜進修6小時。
2024年度董事進修共69小時,平均每位董事進修7.7小時,高於法規建議6小時。未來將透過持續安排多元的外部進修課程增強其專業性,善盡忠實執行業務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充分發揮經營決策及領導監督功能。
誠信經營

2024年未發生任何違反誠信原則之不法行為及貪腐事件
誠信交易是公司長久以來秉持的經營理念。我們一向承諾秉持誠信從事所有業務活動,絕不允許貪污及任何形式之舞弊行為。致茂電子自成立以來,「誠信」一向列為首要的員工行為準則及核心價值觀。我們訂立且公布「誠信經營守則」、「致茂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細」、「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內部規章。為了使對員工在行為上及工作之獎懲作業有所遵循,本公司「員工獎懲辦法」訂有獎懲行為指南及違規的懲罰方式和接受個人匿名申訴等,做為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陳述之管道,若有檢舉事項,專責單位即予處理。要求員工遵循相關法規及內部規範,透過廣泛宣導忠誠廉潔之價值觀,提升企業良好文化。
當致茂電子確認自身有違反誠信經營行為且已造成或促成負面衝擊時,應展開明確且具體的補救措施,以履行對利害關係人的責任。首先,我們將依事件所造成之衝擊程度,提供或與相關方合作實施補救行動,例如針對受害者進行道歉、提供財務或非財務的補償、承諾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或依法接受制裁,如罰鍰或行政處分。致茂電子將依衝擊內容建立完善的程序讓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能參與申訴機制的設計、檢視與改善,確保程序公平、透明並符合其實際需求與文化脈絡。為確保這些機制有效執行,應由受理單位持續追蹤其運作成效,並透過量化與質化的指標進行評估。
我們將快速地調查違反狀況並為了減少負面的人權衝擊而採取行動,必要時將成立調查小組妥適處理。致茂絕不容許報復任何秉持著善意舉報違反法律、行為準則或其他公司政策的任何人。
除了對內部人員進行宣導,傳達誠信之重要性外,並於「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細則」中訂定各項防範不誠信行為之處理程序,此外,另要求廠商需簽署「供應商廉潔承諾書」,明訂商業活動中不得有不正當或不誠信的交易行為,若違反者即拒絕往來,並於公司制式買賣契約中明訂廉潔條款,禁止不誠信交易行為。2024年未發生任何違反誠信原則之不法行為及貪腐事件,全體員工均符合道德法規,具體落實企業誠信經營理念。2024年透過新系統完成全公司本籍同仁「企業誠信與道德規範」課程共1,622人次,藉由二則影片及認知問答,讓同仁瞭解在日常及工作中誠信及道德操作的重要。
法令遵循

2024年未有任何違反法規而遭受裁罰之事件
企業嚴格依據法令營運,是社會責任的實踐,也是永續經營的關鍵之一。致茂電子的產品與服務遍及全球,為確保符合全球相關法令規範,致茂電子設有法務單位,密切注意可能對公司造成影響的法規制訂與發展,並建立法令、政策與法規的符合性評估制度,協助各單位落實各項規範。針對營運、環保、職安衛、勞動、產品等面向法令進行鑑別與管理,落實法令監控,若因行政法律案件受裁處罰鍰或嚴重影響公司營運之重大事件須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之原則,達成平衡報導及資訊透明之目標。
